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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绍兴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教师招引(第二轮)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0:19:25   责任编辑:admin

为适应绍兴教育发展需要,优化教育人才队伍,提升市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绍兴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引市直学校2026年教师23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和方式

招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等方式,按岗位择优聘用。

二、招引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与招引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条件(国<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不一致的,相近相似专业由招引单位及主管部门把关审定)。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潜能。

4.持有与招引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2026年8月10日前取得)。

5.中国国籍,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7日之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1.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之一的2026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2026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获奖或荣誉不作要求。

(3)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全国联赛(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2026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名师、名班主任称号;或在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类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主持(执笔)人完成的课题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教师。

(5)指导学生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全国竞赛银牌及以上的在职教师。

2.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及以上的。②在中国大学生九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③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赛参赛资格的。④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⑤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⑥曾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⑦具备3年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匹配的工作经历。

(2)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及以上的。②在中国大学生九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③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赛参赛资格的。④曾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⑤具备3年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匹配的工作经历。

(三)有关说明

1.2026届毕业生含全国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6年(2026年8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4年、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高校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2026年8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与报考专业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3月5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3.绍兴一中教育集团内镜湖校区与龙山校区教师打通使用。

4.对于新引进首次来绍工作的列入《绍兴市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以及毕业2年内首次来绍工作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但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存在教育系统从业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引计划岗位

本次推出岗位11个,计划招引事业编制教师23人(具体详见附件1:《绍兴市教育局市直学校2026年教师招引(第二轮)计划表》)。

四、招引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有多个招引计划的,考生报名时不填写报考单位。若同一考生同时兼报多个岗位,视作资格条件初审不通过。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4日。

报名材料:

1.《绍兴市教育局市直学校2026年教师招引(第二轮)报名表》(附件2);

2.提供以下扫描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申请进度证明材料);已毕业的,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提供认证证书);未毕业的,提供前一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提供认证证书),并提供现学段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说明及网页截图)、《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其他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等佐证材料;个人在高校期间的成绩证明、个人代表性的荣誉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或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其他报名资格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发送至各招引岗位相应报名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报名材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作资格条件初审不通过。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8:30至17:00。

现场报名地点:绍兴一中教育集团镜湖校区(绍兴市第一中学)树兰楼一楼。

(二)资格审核与现场确认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在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确定入围测试人员名单,并在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同一岗位入围测试人数与招引计划总数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引计划)。

(三)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在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报到时,根据准考证、身份证确认考生身份。

1.笔试

若岗位入围测试人员超过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0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若最后一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均入围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笔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分。

2.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

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采用面试、追问、交流的方式,主要考核个人学科专业综合能力。总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②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采用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核个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大纲于测试前2天在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专业能力测试得分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招引计划数为1—2个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岗位招引计划数为3—4个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岗位招引计划数为5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若60分及以上的参考人数未达到对应比例的,则全部60分及以上人员入围下一环节。

‎(2)教学能力测试

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生根据抽签教学内容准备4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

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学能力测试得分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分=专业能力测试分×50%+教学能力测试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分相同人数超过招引计划,由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入围下一环节。

(四)择岗

1.公布择岗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招引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择岗人员名单。若符合入围条件的人员数量未达到比例要求,则该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入围。具体成绩和择岗人员名单详见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

2.择岗

招引计划数为1个的岗位,对应招引单位即为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

招引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入围该岗位择岗人员均具有择岗资格。择岗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择岗顺序,依次选择招引单位的岗位(每名人员限选一个);如总分相同,由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择岗。

(五)体检与考察

1.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择岗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名单详见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2.体检。考生根据公布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绍兴市教育局报到,由绍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引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引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绍兴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后,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确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或公示期间、公示后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2026年8月10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目前在职的拟聘用人员须在2026年8月1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择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中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环节查实存在不予聘用情形,或聘用环节未达到入职手续办理要求等情况而产生的缺额,由招引单位确定是否递补。若确定递补,在相应岗位测试合格但未入围择岗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分相同,由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同一岗位在择岗、体检、考察或公示等任一环节确定需要递补人员超过1名的,待该环节结束后,对该岗位统一组织递补与择岗。

符合递补条件人员的递补资格仅限一次。递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以绍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递补公告时间为准)。

(九)其他

1.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5200259。

2.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报到时无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形,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4.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师招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5.本次公开招引咨询电话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1)绍兴一中教育集团(绍兴一中镜湖校区、绍兴一中龙山校区)

0575-85338009(朱老师)、0575-85352795(刘老师)

(2)绍兴市阳明中学

0575-85022522(沈老师)、0575-85022511(徐老师)

(3)绍兴市稽山中学

0575-88064620(何老师)、0575-88317189(尹老师)

(4)绍兴市高级中学

0575-88610899(章老师)、0575-88650329(董老师)

(5)越州中学

0575-88133602(陈老师)、0575-88133601(桑老师)

(6)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

0575-88028787(章老师)、0575-88611950(屠老师)、0575-88612281(王老师)

(7)绍兴市教育局

0575-85221460(隋老师)、0575-85588446(林老师)

点击查看>>>

1:绍兴市教育局市直学校2026年教师招引(第二轮)计划表

2:绍兴市教育局市直学校2026年教师招引(第二轮)报名表

绍兴市教育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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